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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2015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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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年度

 

 

 

 

单 位 名 称

民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民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业务范围

为全县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测绘行为监督检查

   

民乐县县府西街9

法定代表人

杨兴栋

开办资金

     贰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1.6

176.7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5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执法支队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认真开展了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实施细则》及本单位《章程草案》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执法支队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认真开展了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及取得的成效

按照市局执法监管“一张图”和“631”工作机制要求,共开展动态巡查254次,召开违法案件研判会5次,通过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18起,制止2起,立案查处16件,上缴罚款5.05万元。同时,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乱搭乱建采取修建市场、梳堵结合、先易后难的方式进行了整治;四是全面完成了2014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五是对西安督察局审核督查问题进行了整改,6个项目欠缴2112.2万元新增费问题现已全上缴到位,11个工业项目不符合规划问题已委托省厅规划院编制了调整方案,目前正在等待省级评审。

 三、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年来,开展动态巡查254次,召开违法案件研判会5次,通过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18起,制止2起,立案查处16件,上缴罚款5.05万元。

四、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打算

(一)存在的困难

一是查处难、制止难、执法难的问题依然突出,结案率不高;二是巡查监管不到位,存在有违法行为发现不及时现象;三是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办案能力参差不齐,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以今天的会议为契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动态巡查,严肃查处案件,确保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到位。

(二)今后打算

1.认真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机制。严守耕地红线,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对乱占滥用土地和破坏耕地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打击。

2.建立健全对外公示和内部制约机制,创新执法观念,改变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的做法,在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行“全员监管、全程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3.强化基层国土资源所的管理。各基层所逐月要与所辖区内的所对接每月巡查情况,建立信息共享等有效措施,建立违法违规现象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

五、其他的社会投诉、爱捐赠等情况

2015年,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首问责任、承诺服务、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彻底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部门利益至上的问题,以务实的作风推动全县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全年没有社会投诉现象发生,没有接受过外界捐赠。

六、证书及公章使用情况

我单位使用的公章是:民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标牌是:民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与核准登记名称一致,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

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见)

同意

 

 

公章:

 

 

      2016324  

填表人:何俊峰    联系电话:15193462643   报送日期:201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