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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委编办“三突出”做好机构编制 实名制管理工作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5-28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基础性作用,更好为县委、县政府实施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和数据参考,民乐县委编办以规范促提升,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助推机构编制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突出业务办理流程。“入口、办理、退回”三个节点层层落实操作规范。在“入口”阶段,建立健全办理流程、工作时限和办理所需提报材料等相关规定,确保办理业务有规可查,不断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业务办理过程中,依托实名制系统,实现业务网上办理,确保全程留痕,实现业务数据“在阳光下行走”。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凡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的业务,不予入库,把控好机构编制“基本盘”,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数据的可靠性。同时搭建“A/B角机制,实现业务无缝、高效衔接,业务办理“有人办、不间断、跟到底”。

二是突出数据维护标准。扎实用好实名制系统,注重基础数据“源端”管理,机构编制事项及时通过实名制系统完成数据更新,人员业务事项于变动后本月内完成相关维护,实现问题清零同时,对数据维护口径及机构模块、人员模块需更新的指标等进行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严格依照基础数据指标规范操作,对数据核实更新对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校验,确保入库数据的精准性。

三是突出台账管理机制。坚持“一变动,一调整”的数据更新机制,安排专人实时对机构编制统计资料台账中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基础数据,实名制台账中人员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业务办理台账中增编、减编、调整等业务进行一一记录,实现台账的动态管理,真正做到机构管理动态变化、人员编制总量清晰、业务细节全程留痕。同时,不定期对台账进行信息比对,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为全县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编制使用提供“便捷式”数据保障。(朱志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