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办公室2015年度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622223325355002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民乐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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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民乐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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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加强全县农业水价改革项目建设、全面组织协调实施农业水价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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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民乐县西大街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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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兴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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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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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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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民乐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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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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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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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 |
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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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从业人数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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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5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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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政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办公室立足职能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度各项业务工作。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现就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的业务活动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计划在洪水河灌区的全家营、陈家庄和下吾旗三村的三个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区作为示范区进行。 3、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斗渠27.90km,配套斗渠分水闸893座,配套无喉道量水槽22座 。 4、 确定试点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项目区水权水量控制为570.52万m3,灌溉水利用率由现状的0.656提高到0.808,灌溉定额由现状的264.01m3/亩下降到249.01m3/亩。 5、用水户可对节约的水量进行转让,将水的使用权转让给最需要的用户,促进水的交易,大幅降低水资源的调配的成本,提升农业用水效率。 6、项目概算总投资1072.5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920.08万元,金结设备及安装工程59.88万元,组织建设工程21.4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0.03万元,独立费用51.07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00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2.51万元。 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项本次项目实施后,通过末级渠系配套设施的完善,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可由现状的0.656提高到0.808。按项目区实施前确定的水权570.52万m3计算,年可节约水量86.71万m3;按项目区净灌溉定额264.01m3/亩计算,可恢复灌溉面积2654亩。按有无项目对比分析计算,可增加粮食生产能力202万kg,净产值185万元;增加经济作物6万kg,净产值72万元,合计产值257万元。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年来不存在公章外借,无受奖惩及接爱捐赠情况、无涉及诉讼事、没有接到社会投诉。 五、资产损益情况 2015年度,民乐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收入100万元,其中财政收入100万元;年度支出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万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以“先建机制,再建工程”为核心,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推进农业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长效机制建立;五是在不侵占粮食基本生产用水的前提下,用水户可对节约的水量进行转让,将水的使用权转让给最需要的用户,促进水的交易,大幅降低水资源的调配的成本,提升农业用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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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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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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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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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6-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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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情况属实,未涉及保密内容,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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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陈晓明 联系电话:13993659016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