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园林绿化局2015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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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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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222376772351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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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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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年度 |
单 位 名 称 |
民乐县园林绿化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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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民乐县园林绿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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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全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及绿化管护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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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民乐县世纪大道林业局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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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晔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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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1.2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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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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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民乐县农业委员会(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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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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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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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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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民乐县园林绿化局.公益 |
从业人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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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办公地点由县府南街建设局办公楼变更为民乐县世纪大道林业局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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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获得的表彰奖奖励 民乐县园林绿化局(原民乐县城市绿化大队)成立于1998年12月17日,定编9人,2003年7月11日根据民乐县委民任字[2003]37号文件确定为副科级建制单位,2005年调整编制为14人,2015年经民乐县编办请示县委同意,由民乐县城市绿化大队更名为民乐县园林绿化局,核定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5名。现有职工12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3人,事业单位管理岗4人,工勤岗技师1人、高级工1人、中级工1人。2013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造林绿化先进集体。2014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项目工作、重点工程先进集体;民乐县2013-2014年度护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重点工程先进集体;被张掖市园林局授予2015年度园林绿化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二、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实施细则》及本单位《章程草案》情况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揽全局,以“三严三实”活动为载体,以生态建设为重点,狠抓了园林绿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实施细则》及本单位制定的《章程草案》及实施方案,并要求干部职工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我单位主管部门由以前的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变换为民乐县林业局,办公地点由县府南街住建局办公楼变更为民乐县世纪大道林业局办公楼。 三、围绕宗旨和业务范围及单位职能职责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及取得的成效 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我们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业务活动。一是完成大棚花卉繁育工作。花卉育苗1.5亩,出圃花卉5万多株,除实现城区公共绿地花卉栽植自给自足外,还满足了火车站站前广场、县城新区栽植需求;二是完成民火公路绿化建设工程。架设输水管网9.6公里,平整土地180亩,拉运回填土方75000立方米;栽植云杉5200株、樟子松6150株、碧玉杨9650株、青杨1200株、长枝榆1200株、白桦350株、红叶海棠1560株、红桦380株、金叶榆560株、各类花灌木6700株、彩叶灌木5800平方米,种植豌豆2400平方米,移栽草花1400平方米;三是完成火车站站前广场绿化工程。种植了3400平方米的绿地,栽植油松13株、樟子松39株、云杉53株、圆柏33株、长枝榆43株、白蜡116株、花灌木5600株、彩叶灌木30000株、花卉84000株、草坪840平方米;四是完成旧城区绿化改造工程。完成旧城区绿化带补植补栽和解放北路复层绿化,滨河路、乐民路树木补栽、地被更新和世纪大道南段树池清石换土、花卉种植工作,栽植云杉52株、樟子松177株、长枝榆265株、榆叶梅3910株、彩叶灌木236400株,种植豌豆15400平方米,移栽草花2400平方米;五是完成滨河景观带绿化改造工程。所有园路两侧栽植了彩叶灌木,栽植丁香13480株、水蜡13740株、金叶榆7000株;六是完成城市生态园绿化改造升级工程。完成解放北路延伸段、金山路复层绿化,园路两侧栽植彩叶灌木,增植了各类景观大树,栽植云杉762株,樟子松150株,油松24株,圆柏110株,垂柳143株,长枝榆283株,白蜡16株,红叶海棠130株,红桦10株,复叶槭40株,山桃16株,国槐12株,各类花灌木147300株,彩叶灌木381000株,宿根草花176800株;七是完成西山二期绿化工程,绿化面积1200亩,修建道路7公里,架设输水管网20公里,栽植云杉、樟子松等各类苗木12.86万株,进一步扩大了绿化面积,提高了区域植被覆盖度;八是积极完成“园林化单位”、“花园式单位”复查及评选验收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单位中推荐上报了市级园林化单位2个,花园式单位3个,并对2013年命名的园林化和花园式单位进行了复查;九是完成民乐县古树名木调查工作。对全县18棵百岁以上古树名木逐一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进村入户了解了每棵树的详细情况,对所有古树名木进行了登记造册和拍照存档,同古树名木所在乡村签订了管护合同,撰写并上报了《民乐县古树名木保护调查总结及“十三五”规划》;十是是依法加强城区园林绿化执法管理工作,及时依法查处城市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等园林绿化违法案件,共查处损坏树木行为13起,处理13起。审批占用绿地4起,使树木损坏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资产损益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84.34万元,负债合计80.92万元,净资产3.4万元。当年收入715.02万元,支出715.02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存在的问题:一是受气候条件限制,适生的园林绿化植物少,可用于造林绿化的最佳时间短,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绿化工程的建设水平。二是管理人员不足,管护范围面广量大,造成养护管理不到位,管护不均衡等问题。三是建设与管护资金不足,资金争取难度大,政府虽然对城市绿化工作非常重视,但用于城市绿化的财政资金十分有限,严重制约了城市绿化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持之以恒抓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绿化全局,逐步实现认识观念、服务观念和务实奉献观念的根本好转,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做好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量化各项任务指标,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继续做好老城区道路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完成嘉园路、文昌路、水井巷等背街巷道绿化任务,力争城区道路绿化率达到100%;指导单位、小区绿化规划和建设,提升建设规划水平;四是继续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做好绿化苗木修剪整形、病虫害防治和肥水管理工作,加强公共绿地的景观改造和补植补造,对破坏严重的绿化景观进行重新绿化,恢复绿化景观效果,确保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成效;五是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将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做精做细,争取年内通过评审并颁布实施;六是做好滨河路和乐民路绿化带改造升级工作,将滨河路和乐民路打造成除民火公路外的又一个生态绿化大道;七是进一步加大西山公园的建设力度;八是继续做好民火公路二期绿化工程。 六、其他的社会投诉、受捐赠等情况 (一)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也不存在一年内未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二)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违规和违法现象; (三)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四)没有接受过任何单位的捐赠和资助。 七、证书及公章使用情况 我单位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行为,也未发生过出借公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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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
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有效期2014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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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2013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造林绿化先进集体。 2014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项目工作、重点工程先进集体; 民乐县2013-2014年度护林防火工作先进集体。 2015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重点工程先进集体; 被张掖市园林局授予2015年度园林绿化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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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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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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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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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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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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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意 见) |
情况属实,同意参加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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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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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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