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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革的总体特征与现实要求:渐进中必须要有更大突破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8-19 】 【选择字号:

 对于我国30多年改革的总体特征,人们更多地是用“渐进改革”来概括。这既合乎改革进程和实际状况,也与苏联东欧导致党亡政息、民族分裂的“激进改革”相区别。渐进性改革对我国不仅是必要的,实践证明也是非常成功的。可以说,我们得益于渐进性改革,我们从中大受其益,表现为:改革起步稳妥,推进有序;逐步积累经验,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尽最大可能增进共识,减少观念和利益阻力;布局谋划时间充足,改革措施出台周密而慎重;避免社会震荡,没有在根本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等等。正是有赖于此,改革使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华民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然而,我们在肯定和推崇渐进性改革的时候,绝不可对渐进性改革作机械化、片面化理解,更不能以渐进性思维框架去解释我们曾经的改革并要求我们当下的改革。

  准确理解改革的整体特征

  渐进性是我国改革的总体特征,但这一特征并非绝对、唯一。在总体特征之下,改革在推进和深化过程中会呈现出多姿多样的形态,会展示出五彩缤纷的精彩。渐进性总体特征,并不能替代和覆盖改革所有方面、所有领域、所有时段呈现出来的具体特点,而恰恰是以这些具体特点为支撑和依赖的。

  纯粹的渐进性改革,是不现实的,也是有缺陷的。一味追求改革的渐进性,一味追求改革的循序渐进和四平八稳,一味追求改革措施被人人叫好并等待八方回应,不仅不能真正推进改革,甚至会窒息改革的生机、将改革送入死胡同。纯粹的渐进性改革,因其背离了变革旧体制、调整旧模式的改革本性,也就不称其为改革。

  去除对渐进性改革的纯粹要求,就需要在“改革”视域下理解渐进性,需要凸显渐进性进程中的改革内涵和改革本质,亦即把渐进与突进、渐进与突破联结起来。渐进与突进、突破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实质上是合二为一的、对立统一的,它们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包容,甚至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渐进性改革并不排斥突进、突破,甚至要纳突进、突破于自身,以突进、突破为补充,以突进、突破为自己开辟道路。也正有赖于一系列的突进与突破,改革才不至于浅尝辄止,开放才不至于半遮半掩,发展才不至于平铺直叙。我们在接受“激进改革”教训的同时,一定要避免单纯渐进性改革的弊端。

  这就是说,我们应当看到:渐进中有突破,渐进性改革中必须有突破。

  渐进中要有突破

  实际上,我国30多年以渐进性为总体特征的改革,并没有拒绝突进、阻挡突破,而是由一系列突进、不间断突破贯穿其中的。比如:作为改革启动标志的安徽省小岗村的分田到户,就是针对农村长期大锅饭集体经济的一次突进;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就是相对于长期探索的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的一次突破。其他还有开放特区和实施沿海对外开放、推进股份制改革、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以及在财税金融、外贸投资、文化教育、社会管理、生态环保、权力制约、决策机制等众多方面大大小小的突进与突破。

  可以说,改革进程如同一条河流,河床河道不可能是一马平川、直通无碍的,河水必然要在克服阻碍、荡涤淤积过程中奔腾向前,必然要形成一些激流、荡起层层浪花。河水不断流淌的“渐进性”,是以激流、浪花形成的“突进”与“突破”为条件的。“渐进性”构成整条河流,而激流、浪花则凸显其生机和活力。

  如果说此前我国30多年的改革是渐进中有突破、渐进中存在着突破、渐进中包含着突破,那么我国当下以至今后一段时期的改革,则是渐进中必须有突破、渐进中需要更多突破、渐进中应当有更大突破。这是改革所需,亦是现实要求。

  一是因为改革任务加重。我国改革已进入到全面深化阶段,不只是领域广阔(如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而且要触及深层矛盾。经过前30多年的改革,好改的都改了,能改的都改完了,现在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任务极为繁重。

  二是因为改革难度加大。难度大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稍有不慎轻则无功而返,重则前功尽弃。全面深化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在累积,我们所面对的是一些涉及面宽、触及利益层次深、配套性强、风险较大的改革,正所谓进入到了攻坚期和深水区。人们对改革效应的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成果分享的要求明显增强,改革形势亦空前复杂。

  三是因为改革时间紧迫。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改革提出的时间表,是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与1992年邓小平预测再有30年时间我们形成一整套成熟定型的制度,在时间指向上是一致的。现在距离这个时间的年份,只能以个位数计算了,可谓时不我待、紧迫逼人。

  四是因为改革成败意义更加突显。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改革的重要性和关键性,改革成败得失的重大意义,愈来愈显著。改革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只能前行不能停顿的现实要求,使我们今天面对的严峻形势如同改革之初类同,我们不仅没有了选择余地,而且也已经没有了可等待的时间,只能是义无反顾,必须要大刀阔斧。

  这意味着,我们在渐进性改革的道路上,当下和今后必须更多地思考和关注如何突进、如何突破问题。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改革的不可逆和加速度,改革的广度拓展和深度推进,都需要我们必须有更多的突进与突破,需要下更大的气力去实现更大力度的突进与突破。

  突破和渐进相促进

  当下和今后改革所需要的突进与突破,既包括思想观念上的,也包括体制机制上的,更需要实践行动上的。在这所有方面,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主动作为,积极奋发,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推进和成就,并朝向更大更多更广的突进与突破去努力。

  思想观念上的突进与突破,集中体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体现在由此带来的亿万人民群众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共识和积极响应中。思想观念是体制机制、实践行动的先导和基础。唯有思想观念在怎么样、哪些方面、如何实现突进与突破等一系列问题上取得一致、达到统一,我们才能够迈出切实有效、坚定有力的改革步伐。在这方面,我们仍需努力,许多方面远未到位。

  体制机制上的突进与突破,体现在我们党和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诸多规定规范中,体现在从国务院到各级人民政府一系列文件条例法规的“废改立”中。制度体系的系统完备,是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改革突破的直接体现。在这方面,我们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还需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

  实践行动上的突进与突破,集中体现在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中,集中体现在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和重大成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也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调整与实践创新中。特别是我们党以雷霆之势、万钧之力,以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施予威慑与惩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间断地制度化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可谓是真正意义上的突进与突破。当然,这方面的突进与突破远未结束,必将带动各领域全方位改革的持久推进和深化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促进,统筹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这里面,都蕴含着改革要加大力度、改革要统筹推进、改革要力求突破、改革要着力治本的明确任务。为此,我们要走渐进式改革道路,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但绝不能以渐进式改革为托词而拖延时间,贻误实现突进与突破的佳时良机。也就是说,当下以至今后的改革不能只是着眼枝节、小打小闹,不能只是零敲碎打、碎片修补,而必须咬紧牙关、强力推进,像邓小平强调的那样“杀出一条血路来”,必须坚定不移、勇往直前,如习近平要求的那样“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链接

  无论是逆水行舟的改革攻坚,还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协同推进,在中国的改革语境中,并不乏渐进中的突进。我们要“把一般规律与中国改革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就要在渐进中融入突进。“我们还要掌握渐进与突进的改革辩证法。不能盲目搞突进,又要在适当时机突进,否则会失去改革机遇。”(商志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