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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区编制权责一致的权责清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6-26 】 【选择字号:

 

  2014年以来,深圳市龙岗区组织全区53个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编制权责清单,并积极探索建立责任体系,对每项行政职权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明确细化责任,编制出权责一致的权责清单。全区53个单位共梳理权责事项5308项,其中区属单位2308项,街道850项,驻区单位2150项。主要做法包括:

  一、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建立强有力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领导重视,强力推动。区委区政府把编制权责清单作为全区改革的“牛鼻子”来抓,以此来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的改革。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并逐个单位进行调研、督促和指导。

  二是部门主动,积极落实。随着工作推进,各部门认识不断提高,切实将编制权责清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抽出专门力量,扎实做好编制工作。通过不断梳理和完善。同时,在梳理过程中,不断推出审批制度改革的新举措。

  三是联合审核,健全机制。从区有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加强审核和协调力度。制定了统计日报分析、专项审核、督办通报、专题协调、问题反馈、对口联络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权责清单实行自上而下的全方位审核,边审核、边反馈、边整改。

  四是服务导向,全面梳理。坚持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导向,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在编制范围上,涵盖了全区所有行使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不仅包括区属各部门、各街道和各驻区单位,还包括医院、学校、供电等公共服务机构,各社区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也一并纳入;在清单内容上,按照“事项最小化”的原则对事项进行梳理,每个事项对应一张信息表和流程图,将办事条件、材料、时限、流程等群众需要了解的信息全部纳入。

  二、开门问计与自我改革相促进,强化多方参与机制

  坚持“开门改革”的原则,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评价标准,通过强化外部机制倒逼政府内部改革。一是晒清单,通过各种媒体对“权责清单”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晓面和参与度。二是请进来,主动征求各界人士意见。三是走出去,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声音,全面征求意见建议。四是逐条查,认真研究吸纳意见。对征求到的各方面意见,逐条提出采纳意见或无法采纳的理由。

  三、规范权力与明确责任相统一,探索建立责任明晰的权责体系

  龙岗区权责清单最大的特点,就是在清理“权”的同时明确“责”。一是细化与职权对应的职责。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的理念,要求每项行政权力都明确相应的职责。针对各部门对责任理解不一致、思想不统一的情况,要求将职责细化为“事前、事中、事后”3个阶段,避免责任的模糊化。二是明确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针对每项职权明确违法违规应承担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强化部门行使权力时的责任意识,也强化了责任落实的社会监督。接下来还将进一步组织开展系统的责任梳理工作,完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全面打造全区行政责任体系。三是梳理解决权责运行存在的问题。针对权责清单编制过程反映出来的权责不一致、权责不对等、权责不清晰、权责不协调等问题,由牵头部门进行统一梳理协调,无法协调的提交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对于反映最突出的委托、下放街道事项不规范、权责不对等、编制财权不匹配等问题,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区街权责合理划分工作。

  四、全面清理与精简优化相同步,行政审批改革全面深化

  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执法最严、行政过程最透明、行政服务最优”的目标,坚持“边清理边优化”,努力做到权责事项“应减尽减,宜优则优,应转快转”。一是大力精简审批优化服务流程。各单位将全市各区对口部门的审批事项、程序、条件、时限等作为参照,结合征求的意见,最大限度精简优化权责事项。二是强化配套监督措施。在精简优化的基础上,强化对权责事项事前的指导服务,以及事中、事后的监管。三是探索审批服务新模式。借鉴电子商务服务模式,探索全流程网上办理、主动服务、快递收送件等办理模式,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事。四是推动并联审批和跨部门流程优化再造。区发改局起草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进一步优并联审批方案。五是加快政府职能转移。目前已完成了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编制并已公布,正在编制涵盖全市各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格的社会组织目录,以及政府职能转移目录,鼓励社会组织、专业化公司承接政府职能。(卢喜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