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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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实现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的“两单融合”,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统一编码归范>的通知》(甘编办发〔2019〕56号),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张掖市深人推进和完善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9〕78号)要求,我县全面开展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经梳理调整本次纳入权责清单的部门单位35个,其中,县委工作机关1个、加挂县政府工作部门牌子的县委工作机关5个、政府工作部门25个,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1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共梳理事项3756项(不包含涉密事项5项),其中:行政许可245项、行政处罚2512项、行政强制123项、行政征收15项、行政给付48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确认89项、行政奖励81项、行政监督65项、其他行政权力570项。梳理责任事项24141项,追责情形33061项,同时对13个划出部门的157项事项由16个划入部门进行了划转确认。权责清单经县委编委会议审定后,报市委编办汇总上报省委编办,经省委编办梳理规范,形成了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现将我县权责清单予以公布,请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民乐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