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中共民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统一管理全县乡镇、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指导、协调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3.协调、规范县直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能配置和权责划分。
4.负责审核县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直机关副科级以上内设机构、科级干部职数;审批县直机关股级内设机构;审核调整县直各部门、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审核县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负责省、市委编办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 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审核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和经费供给形式。审批事业单位内设机构。
6.指导、协调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调整股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8.监督检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负责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9.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审核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工作。
11.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以省、市部门管理为主的驻民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市委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中共民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职能股室3个,即综合股、机构编制管理股、登记管理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办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所以我办该项无公开内容。
(三)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1个。为中共民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四)派驻机构
我办无派驻机构,所以我办该项无公开内容。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度预算收入总计132.91万元,支出总计132.9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6.96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增加中文域名注册经费,每两年拨付一次,支出增加12万元,增长15.8%;增加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运行维护经费2万元,增长2.63%。
2019年度预算收入合计132.9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32.9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91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收入增加56.96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是增加中文域名注册经费,每两年拨付一次,支出增加12万元,增长15.8%;增加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运行维护经费2万元,增长2.63%。
2019年度一般公共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91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收入增加56.96万元,增长42.86%,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加原因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71万元, 较上年预算增加44.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3名机关工作人员,办公运行经费提高等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中文域名注册经费,每两年拨付一次,支出增加12万元;增加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运行维护经费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等。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2019年度我单位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预计接待11批次76人次,比2018年预算增加0.07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2019年是机构改革年,各项督查和调研次数增加,公务招待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无此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费32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3.4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2万元、交通费7.8万元、其他费用14.00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59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为129.5平方米;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无车辆;没有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1.5万元,电子显示屏及投影仪1.5万元, 其他办公设备3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