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加挂标识
将标识加挂到网站,需要按下文操作:
(1) 使用自有网站进行网站标识的加挂展示
第一步:收到“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和资格复核申请通过”的确认短信或邮件后,登录系统,在“标识管理”菜单中点击“标识代码”按钮;
第二步:将系统发放的JS代码复制并粘贴在网站所有页面代码</body>前;
第三步:登录本单位网页检验网站标识是否加挂成功。
以上操作建议由网站管理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2) 无自有网站的单位可选择使用网络红页进行加挂展示
第一步:编辑完善网络红页:至少完善机构介绍、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图片轮播、最新动态(或通知公告)几个模块;
第二步: 编辑“底部页脚”,点击“提交内容”按钮;
第三步: 发布网络红页并检验网站标识是否加挂成功。
注意:网站标识应加挂在已经发布的网络红页上,网络红页的挂标,无需使用JS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