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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领导

主   任: 李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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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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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委编办优化工作流程 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4-28 】 【选择字号:

为提高工作质效,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民乐县委编办通过对机构编制论证、审批、执行、监督流程的机制再造,将原有的“链式”工作流程整合优化,形成工作“闭环”,优化服务程序,提升办事效率,强化服务能力

再造机构编制论证流程,推动机构编制决策科学合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重大改革事项“由上而下”顶格协调,减少论证层级和环节,精简论证流程,最大化提高论证效率。对于部门、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采取定量分析、岗位分解等方法,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再造机构编制审批流程,管住用好机构编制执政资源认真执行机构编制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机构编制事项由县委编办专项办理,报县委编委审定,完善并严格落实归口委组织部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归口管理意识,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积极主动向县委组织部汇报请示,提升工作执行力。对应当报委编办审批和备案的事项,及时履行沟通对接报批报备程序。

再造机构编制执行流程,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服务高效便捷建立机构设立、编制调整、人员入编等业务事项办理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遴选、调入工作人员或政策性安置等用编审核流程,使办理流程有条有序。健全权责清单管理运行机制加强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推动部门按清单履职尽责。优化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流程,推行网上申请服务模式,实现了“不见面审批”。

再造机构编制监督流程,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严肃性将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同时围绕改革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认真研究论证,形成材料上报编委会,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机构编制事项决议后,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对其机构运转、职能履行、人员编制配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强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信息互通共享,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的履职行权、公益服务等职能职责进行评估论证,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与监督管理挂钩。撰稿人:于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