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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委编办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4-23 】 【选择字号:

为进一步完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民乐县委编办扎实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优化乡镇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着力构建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坚持“一减一加”,将“规范设置”与“编制资源下沉”相结合。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资源和职能,规范设置机构,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综合设置乡镇党政机构,规范事业单位和派驻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创新基层人员编制管理,坚持乡镇编制“专编专用”,县直部门单位不得变相占用乡镇编制,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切实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完善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职级评定、绩效工资等制度,严格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边津贴等政策规定,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为乡村振兴提供了人才保障。

 

坚持“一收一放”,将“厘清责任”与“扩权强镇”相结合。从乡镇“收回”该由县直部门承担的责任,明确了乡镇和县直部门的职责。全面清理上级与乡镇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事项,统一规范针对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真正做到为基层减压减负。同时根据乡镇工作实际和承接能力,依法将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推进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政府职能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坚持一合一分”,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乡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与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重点事项,深入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逐步扩大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范围。整合原乡镇党政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村镇规划、殡葬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领域的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有效破解了基层执法难的问题。县直部门在镇实行派驻体制的执法机构负责专项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协助进一步完善了基层治理体系,为营造乡村安定有序的发展环境提供了保障。

      (审核:宋华儒     撰稿:朱志鸿  于海霞)